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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8/10/01 07:10 記者程嘉文/台北報導
今天起,旅客回國嚴禁再帶燒鵝或其他動植物產品入關,被查到在入境海關就會被銷毀,要罰款至少3千元起跳。農委會防檢局呼籲,美食在當地吃就好,千萬別再帶回來。
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葉瑩說,過去國內同樣不得攜帶這些動植物產品入境,只是從前查獲後僅是銷毀。今天起配合新修的動植物檢疫法上路,將對意圖夾帶入境的旅客,處3千到1萬5罰鍰。
像是香港鏞記餐廳最有名的燒鵝,以前常有旅客順道帶回來,過去僅銷毀,現在要罰錢,肉燥麵也在禁止之列。
農委會提醒,未來旅客如果攜帶可能違禁的動植物製品入境,在通關時就應該走必須申報的紅色通道,經由海關人員檢查確定能否放行,如果被判定必須銷毀,也不會受罰;但旅客若選擇「免檢」的綠色通道,卻又被查獲攜帶違禁品,就會被視為蓄意欺瞞而罰鍰。
葉瑩指出,動物方面,除了符合檢疫規定的活體狗、貓、兔及動物製品外,不管是生鮮或是加工品,旅客都不能攜帶入關,肉乾、火腿、燒臘、南北乾貨等都不能攜帶進口。不過如動物油脂或具有動物性成分之糕餅(如蛋撻),並不在限制範圍內。

引用: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1001/2/16v4g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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