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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03月25日蘋果日報
【孫友廉╱台北報導】中華職棒前米迪亞暴龍隊打假球案,板橋地方法院昨上午開庭,雖球員顏志中、潘忠孝、賴俊男、胡仁偉與陳建輔均否認打放水球,但同案被告、球隊管理員林家慶說,每次米迪亞大股東林秉文前一天通知要打放水球,他都會轉告顏志中這5名球員。
林家慶說,林秉文前一天會通知他:「要打放水球,把訊號準備好,要注意手機,不要出差錯。」隔天他則戴上平常不戴的手環、項鍊或帽子現身,充當訊號,讓配合球員一看就知道。
林家慶還表示,林秉文不會說要輸幾分,只會打手機告訴他:「分數不夠,要再輸!」他再向球員使眼色。
檢方指控放水球有7場,林秉文承認主導4場,但他說2場失敗,扣除開銷、球員謝款,剩4百萬多元,另有2場是由領隊包澄治主導,包有下注贏了一千多萬元,第7場沒放水但他有簽賭贏了幾百萬元,可是前述贏的錢都當作「公帳」,支付球隊開銷。
引用:
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2386121/IssueID/20100325 延伸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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