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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11/05 23:13:49

板橋地院審理中華職棒假球案,兄弟前球員黃正偉今天作證時說,民國95年起配合打假球,「與莊侑霖的關係一直存在,不曾斷過」,後來再度與莊見面,就是放水的默契。
職棒假球案今年 2月偵結,24名前球員獲緩起訴。吳健保、蔡政宜、余則彬等 3集團,及張誌家、陳致遠等前球員遭起訴被求刑2年,前教練張宗傑也被起訴。
陳致遠今天聲請傳喚象隊前球員楊博任作證,張宗傑則聲請傳喚黃正偉作證。
黃正偉表示,打放水球所獲得金錢,沒有分給張宗傑。他早在業餘棒球隊時,就認識兄弟象前球員莊侑霖,且後來也曾配合打假球。
檢方查出,莊侑霖離開職棒後,擔任簽賭集團的仲介,並透過前象隊王勁力、吳保賢等球員,收買象隊球員打假球,並由王、吳兩人下達放水指令給球員。
審判長釐清黃正偉後來如何加入放水集團,獲悉要打假球?黃正偉說,「我一直都是他們的人」,莊侑霖從日本回來後,又透過張宗傑邀他見面,並邀宴飲酒、上汽車旅館應酬。
黃正偉表示,「會答應與莊侑霖見面,就是答應打放水球的默契。不然我就會拒絕見面。這一點,張宗傑也應該心裡清楚」。至於後來放水的時機、場次都是透過白手套吳保賢、王勁力負責聯繫與發放打假球費用。
檢方調查,陳致遠涉嫌早在民國9596年間,與包括蔡豐安、廖于誠、王勁力等兄弟象隊友,勾結簽賭集團一起打假球,觸犯詐欺與賭博罪嫌,因此,起訴求刑。不過,陳致遠宣稱沒有放水、也沒拿錢,但並未通過檢方測謊。
陳致遠今天也出庭,辯護律師詢問楊博任在95年的3 場例賽中,是否先發?陳致遠是否也先發?出賽過程是否有異狀?是否有與隊員討論?賽後是否提出檢討?
楊博任除肯定出賽場次,對於陳致遠的表現,他表示,時間已久,無法記憶。

 

引用:

http://www.cna.com.tw/ShowNews/Detail.aspx?pNewsID=201011050344&pType1=JD&pType0=aSOC&pTypeSel=&pPNo=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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