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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方正東/台北報導 (2010/12/16 11:50)

前兄弟象日籍總教練中込伸涉嫌「打假球」案,台灣高等法院16日維持板橋地院一審原判,判決中込伸有期徒刑18個月,緩刑4年,罰金新台幣180萬元。
象隊前總教練中込伸去年底涉入職棒「打假球」醜聞,判決書提及中込伸在2008年及2009年期間,涉嫌在5場比賽中收受賭博集團150萬元的酬勞,在投手調度上配合犯罪集團打放水球,本月2日板橋地院一審已判中込伸有期徒刑18個月,緩刑4年,16日台灣高院二審做出裁判,維持板橋地院一審的判決。


引用: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12/16/11490-2673939.ht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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